吕耀江,男,1949年生,原籍江门鹤山市人。
广东省劳动模范。原高明区政协主席。在任高明县塑料二厂副厂长、厂长期间,针对企业转型和职工技术差的特点,坚持刻苦学习,掌握塑料生产技术。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全面培训生产骨干,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产上去,使人造革的成品率低的状况迅速得到解决。1987年担任厂长后,他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实施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质量、产量、安全文明生产为考核内容的奖惩方案,并抓紧新品种开发,聚氯乙烯软质地板胶获广东省优秀新产品奖、优质产品奖,改行PVC发泡塑料革填补了国内空白。1988年实现税利8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6万元。1987、1989年两次被授予佛山市劳动模范称号。198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8年被授予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