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史方志 > 方志编纂
志书的总纂
来源: 高明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5-06-29 19:26:00

  总纂是提高志书质量的关键性阶段,是一个编纂的再实践、再升华过程。总纂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分纂初稿基本完成并经内外评审绝大部分较为成功;二是篇目框架已得体定型,即篇目体例结构符合志体,门类设置符合地情,整体框架未有多大改动;三是配有得力的总纂班子,特别是有一个具有多方面知识和较强组织能力、有较高写作水平和吃苦耐劳精神、既有权威又善于决断的主编。总纂可由1人承担或多人承担,一般来说,一部100多万字左右的成志稿,应由主编在通读志稿的基础上一支笔统稿到底。这样可使整个志书的文风如出一辙,有利于提高志书的整体质量。多人承担者,首先,主编应安排各副主编通读志槁以了解志稿的质量状况,然后集中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分工进行。在总纂的过程中,主编自始至终要起主导作用。总纂志稿有三种情况,一是小改小动,二是大改大动,三是推倒重来。不论哪种情况,总纂人员都要按照高标准要求,尽责尽力,切实保证志书质量。 

  主编在总纂中的主要职责有:(1)决定去取分合。以凡例为准则,结合本地的实情,对于反映本地特点的有关篇、章、节,该调的则调,该分的则分,该合的则合。各篇所记述的资料,该留则留,该删则删,当详者详,当略者略。如发现还缺少某方面的内容,则应及时设法收集资料补上。(2)处理交叉重复。志书的内容包罗万象同时又出自多人,因此,必然存在交叉重复现象。总纂时,要妥善处理。(3)处理好面、线、点上资料的关系。面上资料可以反映事物之共性,点上资料可拟揭示事物的个性,线上资料可以揭示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及其深度。这三种资料都必须注意其完整性,一件事物只有开头没有结尾,只有时间没有地点,只有事件没有交待参与事件的人物都是不完整的。主编要在总纂中应注意审其资料要素,不足者补之,谬误者匡正之。(4)注重静态资料与动态资料的有机结合。静态资料能揭示事物的总体面貌,动态资料可以展示事物发展之规律及其上升下降原因、兴衰起伏根由。静态反映量,动态反映质,一切质都是以量为基础而发生变化的。动与静处理好了,志书也就写活了。(5)协调众议,明断是非。对志书中所记述的史实,要求准确可靠、翔实可信。特别是一些重大史料,主编有责任经过考证、核实和查对,分清是非,作出决断。对一些真伪难分、模棱两可的史实要根据掌握的材料进行处理,使之符合事实。(6)笔削文辞,统一文风和书写格式。这是总纂的中心工作。总纂时,要大刀阔斧、毫不客气地把“浮、大、空、虚”的词句、不合规范的语言、不符合志书体例的内容一一删去,做到字斟句酌,认真推敲,反复修改,惜墨如金,严格按照行文规则规范全书的文风和格式。同时,还要注意篇、章、节之间的转换承接,并改正其中的错别字和错的标点符号。使志稿经过总纂之后,文字句法朴实、精练、典雅,有一定的文采,具有可读性和感染力。 

  编纂方志,从收集整理资料到分纂初稿、再到总纂成全志初稿,均为质的飞跃。总纂是一个再创作过程。任何一部志书,都要有统一的观点,统一的体例,统一的内容安排和统一的文风。这样,志书才能形成为一个整体。总纂的过程是对志稿总合成、总加工的过程,是在多层次上对全部资料重新消化、系统加工。通过总纂,使各门类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服从全志的统一性,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总纂的目的在于把好政治关、资料关、体例关、文字关,使整个志稿达到指导思想的正确性、全志的完整性、体例的合理性、资料的可信性、内容的地方性、详略的艺术性和书写的规范性。 

  总纂不可能一次就达到要求。在志稿评议过程中可能提出一些有益意见,还得进行再度总纂。送审验收时,也可能还会有一些建议性的而又必须修改的意见,又得进行三度总纂(当然其工作量、难度都不可能很大)。只有志稿达到了出版要求,总纂任务才最后结束。 

附件下载:
高明区档案局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27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跃华路景乐巷28号(即高明区血站旁边)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667 您是第3784764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