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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体育在线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高明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7-12-18 16:31: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算单位构成

     第部分 2016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部分 2016年部门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概况

 

一.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主要职能

1、保存和积累国家档案财富,向社会传播档案信息,为社会的经济, 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服务。

    2、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3、依法行使档案监督检查权,对全市贯彻实施,遵守《档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4、征集党史资料,编辑出版党史资料丛书。

    5、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二. 部门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设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没有下属单位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2016决算总收入103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2%;总支出103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9%

二.2016年收入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1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33.93万元,其他收入0.20万元

三.2016年支出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2016年度支出1032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算情况

1.支出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万元,项目支出274万元。

2.支出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6年部门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2%,医疗卫生支出占3%,住房保障支出占4%

3.政府采购支出算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金额 58.48万元,包括数字档案馆2015年档案资源建设项目和档案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103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2016年部门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7.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相比2015年“三公”经费算数减少(增加)了0.13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3.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共对2016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2个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部分 2016年部门算表

   区档案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8张).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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