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创文动态
(创文简报2017年第8期)高明区档案局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 高明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7-04-20 09:06:00

    4月16日,我局按照区委要求,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的信息发布到区档案局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及时传播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信息和要求。 

    4月17日,我局通过手机信息方式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局干部职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首先通过自学方式,迅速开展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活动,掀起学习热潮。 

    4月18日,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布置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主题宣传标语的通知》要求,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宣传挂画,在档案馆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对前来查档的社会各界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区档案局宣传横幅、挂画)  

    4月19日,高明区档案局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局中心组全体成员、并扩大到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市委关于《鲁毅同志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全文学习,对区委相关要求进行了传达。 

(4月19日上午,区档案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图1) 

(4月19日上午,区档案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图2) 

    学习会上,局各分管局长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省委部署和市、区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了表态发言。局主要领导结合档案史志部门实际,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具体要求:一是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意义。档案史志工作具有为党保管历史、传承和宏扬党的光辉历史的重要文化功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于指导档案史志部门发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总书记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对推动我区档案史志工作全面上水平、努力走前列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推动档案史志工作取得新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委学习宣传贯彻要求、市委鲁毅书记的讲话精神,与我区档案史志事业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举措结合起来,与档案史志上级行业最新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深入研究落实档案史志事业进一步创新发展、全面发展的目标定位;四是结合档案史志职能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使全局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勇于担当、履职尽则、补齐短版,在联系我区档案史志工作上着力抓好落实。 

  

                                                                bt365体育在线 

                                                                   2017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高明区档案局  粤公网安备 44060802000027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跃华路景乐巷28号(即高明区血站旁边)
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667 您是第3784764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