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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 高明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5-06-10 16:13:00

bt365体育在线(挂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牌子)是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档案保管利用、地方志修编和开发利用以及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和编撰的部门,归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

 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党史工作规划、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各镇(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区属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

(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区依法需要进馆保存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和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负责鉴定和处理区档案馆馆藏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负责展览、陈列和编辑出版档案史料;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提供档案和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六)负责全区档案管理现代化规划、统筹工作;负责区档案馆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拍摄、图片展示和提供利用服务。

(八)负责征集、收藏、整理、保管党史资料,组织编纂、出版《高明地方党史》。

(九)组织老领导、老同志撰写回忆文章和研究文章,丰富资料库。

(十)负责撰写党史理论文章,提交调查(专题)报告。

(十一)参与组织全区重大革命历史纪念活动、革命遗址和纪念地的调查、认定、预审、建标立牌、管理利用工作。

(十二)组织编纂、出版高明区志和高明年鉴。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指导并直接参与部门志、镇(街)志的编纂审定和出版工作。

(十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地情资料并进行旧志整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方志、年鉴理论研究,运用方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工作人员、地方史编纂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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