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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高明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 2012-02-27 15:5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市档案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明区档案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明区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办跃华路景乐巷28号;邮编:528500 ;电话:0757-88822667;传真:0757-88886165)。

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和区府办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有关规定,在对外公布之前都要经过相关的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经局主要领导签发,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大部制改革后,我局及时对档案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依据新的职能,设置了政务公开、业务信息、工作动态、党史方志、政策法规、档案百科、高明年鉴、服务指南等栏目,并与佛山市现行文件查询中心链接了现行文件和开放文件查询窗口,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充实、更新内容,开展网上文件目录查询服务,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档案史志宣传和学术交流的功能。

(三)严格履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全区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和网上利用。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规范程序,与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不断推进我区各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工作,确保我局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传送到“佛山市高明区现行文件查询中心”,方便社会群众网上利用。

(四)加大力度,做好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区政府(1990年-1999年)、区人大(1994年—2001年)、区妇联(1982年—2001年)等3个全宗单位的文书档案进行了鉴定。鉴定的数量有522卷、8252条。可以开放的467卷、6798条。目前,馆藏开放的档案数量达到2835卷、22947件、总条目56266条,占馆藏总量的10%,占馆藏文书总量的1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2条,规划计划类6条,统计数据类1条,其他类信息108条。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佛山市高明区现行文件查询中心”共提供了全区65个单位的已经公开现行文件5762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或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区档案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2011年度区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的需求、公开的力度,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局将在今后该项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档案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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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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